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
2021
主讲人:XXX
CONTENTS
目录
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01
02
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01
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一、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除美联储、联邦证券和
交易管理委员会等 传统监管机构之外,还包括
2008年金融危机后由多德弗兰克法 
生的美国消费金融保护局,美国法律法规对金融
产品的监管 极其严格,尤其对创新的金融产品。
Lending Club曾被证券和交易管 理委员会全面、
无限期停止所有新增贷款业务,直到完成相关
新产 品审批后才恢复。同时,监管者对违规者
的惩罚相当严厉。
1、美国
一、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德国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为第三方支付。近
年来,德国网上贸 易额连续保持每年两位数的
增长速度。德国第三方支付系统中,规 模最大
的为PayPal支付系统德国目前有2万家网店支
PayPal 付系统进行交易,所有支付信息都
锁定在PayPal,在交易过程中传 输的客户信息
都会被加密处理,网店运营方不会得到客户的
银行和 信用卡数据德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
支付系统的安全监管机构, 不过,第三方支付
系统必须经过德国联邦信息技术安全局或其认
 的检测机构的检查和评估,获得资质证明。
2、德国
一、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20004月,日本金融厅发布《金融服务电子交易
进展及监督 报告书》,明确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创新,
有利于活跃市场及提高 效率,但在发挥其长处同时,必
须确保使用者权益,互联网金融在 符合《金融商品贩卖
法》的基础上须遵守上述报告书中一系列规定。
作为新形态银行,日本金融厅将网络银行纳入
银行监管体 系,除《银行法》夕卜,还有针对性地颁布
了《银行法执行规则修订 案》《针对新形态银行资格审
査及监督运用指针》,对基于互联网提 供的银行服务加
以规范并对非金融业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加以严格 监管,
如必须保持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独立性,与母公司联合
开展 业务时必须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和建立防火墙等。
3、日本
一、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概况
网络支付服务商有义务在为顾客开户前核实
顾客身份,并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报
告所有1万澳元以上的支付交易。不得利用信用
卡透支向支付账户充值。除了月充值额小于
1000澳元的,其余支付账户必须与银行账户挂
钩。在澳大利亚,第三方支付要求采取实名制。
例如:在网上购物并通过PayPal付款,申
请开设客户个人支付账户时,要转接到客户个
人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上,必须是实名制。
4、澳大利亚
02
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将第三方支付业务纳人货币转移业务监管。
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的是功能性监管,监管
侧重于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网络支付
的机构。
1、第三方支付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一是立法层面。美国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网络
支付业务的法律法规,仅使用现有法规或增补法律
条文予以约束。
二是监管机制层面。美国采用州和联邦分管的
监管体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负责监管第三
方支付机构,但其明确规定各州相关监管部门可以
在不违背本州上位法的基础上,对第三方网络支付
平台的相关事项做出切合本州实际的规定。
三是沉淀资金管理层面。美国法律明确将第三
方支付平台上的沉淀资金定义为负债。
1、第三方支付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欧盟。
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纳人金融类企业监管。欧
盟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机构监管,对第三方
支付机构给出明确的界定。
1、第三方支付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欧盟。
一是立法层面。欧盟要求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是银行,而非银
行机构必须取得与银行机构有关的营业执照(完全银行业执照、有限
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机构执照)才能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这也从
法律上确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即金融类企业。
二是沉淀资金管理层面。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均需在中央
银行设立一个专门的账户,沉淀资金必须存放这一账户之中,这些
资金受到严格监管,限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其挪作他用。
1、第三方支付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纳入证券业监管,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披
 在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互
联网信贷平台注册成为 证券经纪商,认定互联网
信贷平台出售的凭证属于证券。
SEC重点关注网贷平台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
一旦出现资金风 险,只要投资者能够证明在发行
说明书中的关键信息有遗漏或错误投资者可以通
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
2、网络借贷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英国
纳人消费者信贷管理范畴,通过行业自律引
领行业发展。
一是行业自律,二是政府管理。
2、网络借贷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欧盟。
细化监管要求维护消费权益。欧盟对网络信
贷相关 的法主要是消费者信贷、不公^商业操作
和条件等指引性文件, 这些指引对信贷合同缔约
前交易双方提供的信息(如包含所有可预 见税费
在内的信贷成本)及各方义务进行了规定。
2、网络借贷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2012年,美国通过了《创业企业融资法案》
(JOBS法案),旨在使小型企业在满足美国证券法
规要求的同时,更容易吸引投资者并获得投资,
解决美国面临的失业问题。JOBS法案放开了众
筹股权融资,而且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做出了
详细的规定。具体包括:适当放开众筹股权融资、
保护投资者利益。
3、众筹融资平台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美国对互联网理财的监管实践以PayPal为例:
由于PayPal货币市场基金由非隶属于PayPal
独立实体进行运作并严格根据美国联邦证券交易
委员会(SEC)的有关规则运作并受其日常监管,
而且该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并未反映在PayPal
资产负债表中,因此当局在无先例可循的前提下,
采取了保持现状、相对审慎的对策,尚未将其作
为新兴业态进行专项立法监管。
4、互联网理财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自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问世,到近年各类区
块链项目大量涌现以来,全球大部分国家不同程
度地推进了该领域的监管工作。包括成立调研组、
出台法规、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等。但从整体来
说,全球各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有所差异,出台
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全球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日益
规范化、清晰化。
5、比特币监管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新加坡。
新加坡于201711月发布了《数字代币发行
指引》,明若发行的数字货币代表投资者持有的
企业股权、资产所有权,或可转换为公司债权,
即按照《证券期权法》受到监管。
5、比特币监管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美国。
美国SEC20183月发布《关于可能违法
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声明》.确认数字资产属于
证券范畴,因此交易所必须在SEC注册或获取牌
照。
5、比特币监管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瑞士。
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9月发布
《首次代币发行(ICO)的监管处理》,表示ICO
及以下方面可能受到相关法律的监管;打击洗钱和
资助恐怖主义的规定、银行法规定、证券交易的
规定、集体投资计划立法规定;20182月又发布
ICO指导方针》,对早先发布的《首次代币发
行的监管处理》进行补充,表示是否受监管需要
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5、比特币监管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日本。
20165月,日本国会通过《资金结算法》
修正案,承认数字货币为合法支付手段并将其纳
入法律规制体系之内,从而成为第一个为数字货
币交易所提供法律保障的国家。20174月,修
订过的《支付服务法案》正式生效,数字货币作
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正式被承认。20187月,
日本金融厅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战略发展和管
理局(SDMB),其任务是处理数字货币,金融科
技和洗钱问题。
5、比特币监管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规则
马耳他。
20186月,马耳他宣布通过了关于数字
货币,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三项
法案,分别是创新技术安排和服务法案”“
拟金融资产法案马耳他数字创新权力法
”;随着这些法案的通过,将帮助指导马耳他
政府更好地融入区块链并实现马耳他成为国际
加密业务中心的目标。
5、比特币监管
感谢您的观看
RHANKS FOR WAT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