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8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七部委组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随后该小组专程到上
海、杭州两地进行调研,其间到平安集团旗下的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和杭州阿里巴巴两家国内最大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2014 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将我国影子银行定
义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
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
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互联网金融被纳入新
的监管体系。
2018年12月,《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弥补了金融监管短板,
引导大型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